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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小镇做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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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德尔用了前半生逃离种田的命运,却最终又选择了成为一名炎炎夏日下劳作的农民。

    1822年,孟叔梦幻开局,随机到了一个世代务农的贫穷家庭,成为了贫穷小孟。

    本来父亲只希望他小学毕业就回家研究如何种田,偏偏小孟的老师发现了这孩子骨骼清奇,考试科科都是百,可谓是满级小镇做题家,打算推荐他去读更高级的小学,从此走出大山。

    可小孟的老爹不乐意了,咋滴,这课堂上的书本读多了,难道还能读出金铲子锄地不成?

    坚决反对孟德尔放下农场的活去读书,这时还好有一个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是天神下凡的母亲,坚定地支持小孟去读书,并认为只有读书才能打破家徒四壁。(欧洲版孟母)

    让小孟一定要战胜祖祖辈辈世代务农的究极debuff,农奴翻身把歌唱。

    于是,小小的孟德尔从此走上了读书成圣的道路,虽然贫穷,平日里只能吃父亲托人从几十公里外送来的面包,但靠着优异的成绩,他还是能通过家教勉强维持生计并负担一些学费,以让他认真学习了数学物理以及化学。

    从农村小学到城镇高级小学,从小学到城镇第一初中,从初中到高中,我见过的天才学霸很多,有没有想要抢我年级第一宝座的同学呢?

    有,但是很少,除非他不想找我借笔记。

    正当小孟以为从此可以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刻,命运的摧残接踵而至。

    先是因为常年营养不良导致体弱多病,父亲更是突然被被大树砸倒卧床不起。

    病重的父亲卖掉了仅有的几亩田地,准备留作小孟的用度和妹妹的嫁妆,可小孟高昂的大学学费,就难以承担了。

    这个时候,老孟家的女子再一次站了出来,妹妹决定把自己嫁妆的一部分也拿出来,支援哥哥完成大学的学业。

    被生活压弯了腰的父亲,没读过书但节衣缩食只为供给读书的母亲,放弃幸福的小妹,三重buff之下,谁说寒门无贵子?

    小孟血脉觉醒,21岁便以全优的成绩从哲学学院毕业,并成功考上了当时的铁饭碗,欧洲最强编制—神父。

    成为神父之后,修道院的院长恰好是个植物迷,就让孟德尔,作为助手一起帮忙料理修道院的花园。

    当时的科学家对于遗传学的研究可谓是一窍不通,可能地里随便扒拉个庄稼汉对遗传学的见解,都远远高于当时所谓的“砖家”,这也注定了孟德尔当时跨越时代的研究不被人所理解。

    小孟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开始了他种植豌豆的传奇人生。

    当时主流的遗传学认为,遗传就是1+1=2,爸爸妈妈的特点相加,最后生孩子的时候粗暴的各自继承一半,也就是一只黑猫和一只白猫配种,最后生下来一只黑白相间咪咪。

    可我们的小孟可是正经学习过数学的,他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些遗传学家的数学应该是体育老师教的。

    就算一个物种原来的有几十几百亿种特点,经过万物复苏,动物交配,年复一年的无限除以2,哪个数字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最后岂不是所有的猫猫狗狗都长得一样?

    于是,不信邪的小孟就此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在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成为一名光荣的铁饭碗神父之后,他再一次扛起了锄头......

    从此,十万大山少了一个农民孟德尔,静谧的修道院多了一个遗传学的传奇。

    他将小小的豌豆田划分成不同的部分,用刷子进行人工授粉,顶着烈日在田间劳作,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到了晚上,他便拿出自己辛苦统计的数据,反反复复地翻阅着先前的记录,拿着笔在纸上反复推导着公式,夜夜如是。

    一晃八年,他给豌豆兄做了八年的月老,不辞辛苦的在田间地头劳作,终于把自己的实验结论整理成了一篇论文,虽然磕磕绊绊,但总归是发表在了科学杂志之上。

    可想象中的在平静的遗传学界一石激起千层浪,像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一样C位出道的梦想却没有实现。

    毕竟,谁会在乎一个业余科学家,一个只知道祷告上帝的神父在田间地头做出了什么贡献呢?

    他开始给各个遗传学家写信。

    每一个夜晚,他都将自己精心撰写的论文连同手稿一起放入信封,并在第二天的清早满心欢喜地交给已经不知道光顾修道院多少次的邮差。

    他是多么的期望能够引起哪怕一位科学家的重视,可无一例外的,这些信石沉大海,甚至勤勤恳恳的邮差还会在数个月后把原封不动的信件重新放到修道院的门口。

    老孟倒也不气馁,只是轻轻拍去信上的尘土,自己觉得还挺幸运的,今晚不用再准备手稿了。

    最为致命的是,唯一一个回复他邮件的植物学家耐格里,不仅仅是融合遗传的坚定支持者,还成功地成为节奏大师,把我们的遗传学之父都带到了阴沟里,喜提成就—我蛊惑了遗传学之父。

    孟德尔不甘心,用自己的积蓄登报发表文章,在科学学会上发表演讲,但他只能收获礼貌的掌声。

    他与世隔绝一般日复一日地照料着自己的豌豆,但直到他因病去世,他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就像散落在地上的豌豆荚一般,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直到几十年后,才重新焕发出他应有的光芒。

    1864年12月1日

    两个多月以后,孟德尔将在布鲁恩科学协会的会议厅进行演讲,届时,将会有一大批生物学家,植物学家,化学家到场。

    于是,他不得不提早了自己起床的时间。

    从快乐早八人变成了凌晨四点的修道院人,因为他还需要对着镜子练习演讲,等到镜子兄听完他的精彩演说,他便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之下前往自己心心念念的豌豆田。

    等他刚刚开始走进豌豆田照料自己的豌豆,就遇上了从天而降的陈飞。

    “豌豆是一种很特殊的植物,他是雌雄同体的。

    豌豆花的雄蕊产生花粉,这些花粉含有植物的雄性性状;同样的,雌蕊的内部含有植物的雌性性状。”孟德尔看着陈飞处理完了地上散乱的豌豆苗,慢悠悠地指着一株豌豆说着。

    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雌雄性基因,只不过此时基因的概念还没有被提出来~

    “因此,若是我想用其他豌豆的花粉来和这朵花交配,我只需要轻轻一剪,就可以去掉他自身的雄蕊了。”孟德尔拿起右手的剪刀,对准雄蕊的根部,轻轻一剪。

    “就像我们东方的太监一样,进入皇宫之前先进行去势。”陈飞笑道。

    “不要打岔,”孟德尔一瞪眼,

    “然后,我从高茎(大高个)的豌豆挑选出花粉,然后轻轻刷到矮茎(矮个)的豌豆雌蕊顶部,等它们完成结合,种子长大之后,你会很惊奇的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高茎豌豆。”

    孟德尔指了指一旁茁壮生长,肆意沐浴着阳光的豌豆,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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